【黎智英案】陳梓華承認存僥倖想法向警方說謊 以為可與黎智英等人撇清關係
發布時間: 2024/05/03 15:41
最後更新: 2024/05/03 18:12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3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律師助理陳梓華早前承認於錄影會面時向警方說謊話,陳今解釋因當時有僥倖的想法,以為可以與黎及其助手Mark Simon 、「攬炒巴」劉祖廸、重光團隊(SWHK),以及同案被告李宇軒撇清關係。陳指當時以為離開警署後,Mark Simon會安排他離開香港。
案件今踏入第69天審訊,第5位從犯證人、男律師助理陳梓華第11天出庭作供,黎一方由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作出盤問。
黎一方指,陳早前供稱與黎會面時,黎曾經表示希望陳梓華明白他並非不支持勇武,黎一方問及陳於錄影會面中有否提過。陳供稱,他於錄影會面中曾提及黎稱「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,定亦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,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」。陳另同意對話未有提到黎希望陳明白他並非不支持勇武。
黎一方又指,陳曾在警方探望時提及,他很討厭有人利用謊言去為自己謀取利益,陳承認曾這樣說過。黎一方又指出,陳在庭上說謊來為自己謀取利益以獲得減刑,陳否認說法,又指「正正因為我討厭,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」。
黎一方完成盤問,其餘被告未有盤問,控方遂展開覆問。控方就早前陳承認於錄影會面時向警方說謊話,問及陳說謊話的原因。陳供稱,因為當時有僥倖的想法,以為可以與黎、黎的助手Mark Simon 、「攬炒巴」劉祖廸、重光團隊(SWHK),以及同案被告李宇軒撇清關係。
陳又指,當時以為離開警署後,Mark Simon會有方法安排他離開香港。
聆訊下周一(6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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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